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JSZC-(略)-HYGS-G(略)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(略)
首次公告日期:
更正事项:(略)
更正内容:
(略)p33“5.5如单年度内发生用能设备增、减(15kW及以上),极端天气及设备损坏、遭外力破坏、办公人员增减(30人及以上)等原因导致的能源消耗发生重大变化,双方可协商能源费用调整方式,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。
5.6如单年度内能源单价发生变化,逐月能源**单价金额超过基准单价上下浮动的±6%时,以当期当月的实(略),并在每托管年度后的第一个月进行统一结算。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。”
(略)p35“9.费用单价约定:用电单价0.68元/kWh,用水单价3.82元/吨,用天然气夏季单价4.05元/m3、冬季:4.66元/m3,后期逐月能源**单价金额超过基准单价上下浮动的±6%时,以当期当月的实际单价进行调整确认,并在每托管年度后的第一个月进行统一结算。
10.付款方式:合同签订后15天内预付首年服务费50%,2024年年底前支付首年服务费至100%;首年服务期满后,服务费支付实行按季预付、年度考核结算。”
(略)p36“第五章 主要条款及格式”整章内容
“5.5如单年度内发生单件用能设备增、减(5kW及以上),极端天(略)(30人及以上)等原因导致的能源消耗发生重大变化,双方可协商能源费用调整,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。
5.6对应的能源**消耗量应须满足年度节能目标,基准核定期能源**平均单价为:用电单价0.68元/kWh,用水单价3.82元/吨,用天然气夏季单价4.05元/m3、冬季单价4.66元/ m3如(略),能源**单价金额变化幅度在±5%以内(含5%),不予调整,变化幅度超出±(略),以超出±5%的部分进行差额调整,并在每托管年度后的第一个月进行统一结算。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。”和
“9.付款方式: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首年服务费50%,2024年年(略),服务费支付实行按季支付、年度考核结算。”和
“第五章 主要条款及格式”整章内容替换详见附件。
更正日期:
无
1.采购人信息
采购包1
单位名称:(略)
单位地址:(略)
联系人:(略)
联系电话:(略)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(如有)
单位名称:(略)
单位地址:(略)
联系人:(略)
联系电话:(略)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(略)
电话:(略)
1.中标、成交(略),应公告其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
2.中标、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,应公告其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》
3.中标、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,应公告注册所(略)体数量的证明。